【違防疫例】涉辦百人榮休宴違防疫規例 童軍總會獲撤控酒家認罪罰款3.5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1/10 11:56

最後更新: 2023/01/10 18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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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童軍總會獲不提證供起訴,今由代表出庭應訊。(陳曉欣攝)

香港童軍總會早前被傳媒揭發於2021年新冠疫情下,為前九龍地域副地域總監余煥懷在香港童軍中心的酒家舉辦榮休宴,招待逾百人。香港童軍總會、涉案酒家和酒家經理否認7項違反防疫規例的傳票控罪,案件原定昨(9日)開審,但控辯雙方已達成認罪協商,押後至今(10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。涉事酒家承認2罪,被判罰3.5萬元,酒家經理獲簽保守行為處理,童軍總會及另一酒家經理均獲不提證供起訴。

4名被告為香港童軍總會、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、陳建東及鍾廷謙,陳和鍾均為酒家經理。

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代表人。(陳曉欣攝)

4名被告被票控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》第599F章,總會及酒家另被控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,酒家另被控容許受禁群組聚集,涉案時間為2021年4月10日,地點為佐敦柯士甸道童軍中心「粵品匯」。

同案被告余煥懷、梁婉冰及Ling Kay Kau等3名童軍高層早前已獲控方撤控,其中統籌晚宴的梁婉冰,獲准自簽1,500元及守行為15個月。

控方今於庭上指出,考慮到涉事處所主要由酒家經營,只處理酒家所涉的2張傳票,並以簽保守行為處理酒家經理陳建東的控罪,涉及童軍總會及另1名酒家經理的傳票則以不提證供起訴處理。

辯方求情指,酒家財政不佳,在疫情下虧蝕數百萬,為保員工飯碗堅持不結業,加上對法例認知不足,望法庭輕判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酒家認罪有悔意,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宴會規模大,當時法例難稱剛剛推行,而當時全港食肆均經營艱難,酒家並非例外。裁判官強調法例是為了抑制病毒傳播,考慮到酒家重犯機會低、案情及求情後,判罰款3.5萬元。酒家經理陳建東則須自簽2,000元,守行為1年。

案情指,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是「香港童軍總會——總監俱樂部」的食肆承辦商,經營「粵品匯」酒家提供餐飲服務。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得悉「粵品匯」酒家於2021年4月10日舉辦多人宴會,同月12日,牌照事務處到酒家巡查,檢取會員名冊及收據。

閉路電視片段顯示,「粵品匯」當晚舉行宴會,賓客人數超出當時法例規定的20人上限,以及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,宴會上沒有專人收拾餐具和抹隔板,有賓客曾遊走餐桌談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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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